厦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财采罚决字〔2023〕1号)

厦门政府采购网 2023-02-15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老来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3号3号楼4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的书面报告,称厦门老来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离休干部精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200]GWCG[GK]2021068,以下简称该采购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结合《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0版)的通知》(厦财法〔2020〕16号)第27项规定,本机关对厦门老来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处以中标金额(319.8万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玖拾元整(15990元)的罚款。

 

厦门市财政局

                             2023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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