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通知书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CS]2024029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档案馆新馆厨房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相城区元和格派商贸店(以下简称元和格派商贸店)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元街246号3094室2-2
被投诉人
1
:
厦门市档案馆(以下简称市档案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80号
被投诉人2: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物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相关供应商:
厦门火了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了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潘涂前宅里309号1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元和格派商贸店对被投诉人1市档案馆委托被投诉人2公物公司组织的“厦门市档案馆新馆厨房设备及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编号:[350201]GWCG[CS]202402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后,因对公物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受理投诉。经查,本项目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
1
:
火了公司提供的生产厂家不符合国家规定,中标无效。投诉事项
2
:
火了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3:
火了公司提供的生产厂家不符合国家规定,中标无效。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投诉过程中,我局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投诉人元和格派商贸店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