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3046
二、项目名称:全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福建省惊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惊月公司)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世茂海峡城帝景苑6-2802
被投诉人
1
:
厦门市第三医院(以下简称第三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2号
被投诉人2: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惊月公司对被投诉人1第三医院委托被投诉人2经发公司代理采购的“全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服务”(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3046)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后,因对经发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4年1月4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为:惊月公司对代理机构给出的答复不满意。招标文件技术项“1-1”、“1-2”、“1-3”、“1-4”、“1-5”、“1-6”、“1-7”、“1-8”、“1-9”、“1-10”、“1-11”、“1-12”、“1-13”中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存在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现象,容易人为因素干扰评审结果。对惊月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投诉过程中,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投诉人惊月公司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